共计 2375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6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 2025 请病假必看:只有医院证明还不够!忽视这点 = 旷工!(附真实案例)|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 ;)
__ _ _ _ _
在小说阅读器中沉浸阅读
****** 案例编辑 | 劳动法库小编 ** ** **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 ****
** **
昨日精选:收藏!60 个劳动争议指导案例参考案例汇总
马三 系 江苏某机电 公司处员工。
2022 年 1 月 7 日,马三 因腰部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院出具《门急诊病历》,建议 马三 休息 7 天。2022
年 1 月 10 日,马三 未到岗上班,也未向 公司 请假,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电话联系
马三,电话未接通,后 马三 并未回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 发送《通知函》,载明因 马三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1 月 13
日连续 3 个工作日未到岗,也未请假,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到职者,按旷工论处以及无故连续或累计旷工二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解除了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公司 就解除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事项通知了街道总工会。
《员工手册》2021 年版第二章第四中第 4 条规定:未经批准而不到职者,按旷工论处。第 7
条规定,无故连续或累计旷工二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第 1.4 条规定: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马三 在《员工手册》确认签字表上签字。
马三 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仲裁委 不予支持。
马三 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判令公司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 219936.452 元。
一审判决:医院 建议休息 7 天并非 可以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合理理由,公司解除合法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双方 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021 年 8 月,公司 制定《员工手册》,马三
签字确认。该《员工手册》第三章第 1.4 条载明“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马三 在 2022 年 1 月 7
日看病后,一直未到岗上班,并且未向 公司 请假,在 公司 主动电话联系 马三 未果时,马三 也并未回电,因此 马三
并未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存在过错。
对于 马三 抗辩医院建议其休息 7 天的陈述,一审法院认为这并非是 马三 可以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合理理由,马三 作为 公司
员工,应当遵守基本的劳动纪律,接受 公司 的管理,此为保证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马三 明知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履行,公司
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且 公司 解除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已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故对 马三
要求 公司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一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 驳回 了马三 要求支付赔偿金 的请求。
马三 不服,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员工手册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4 条进行民主讨论与公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条文注释,劳动者都可以不予遵守。
2、我在公司工作时天天使用化学品,离职时未给与我进行离岗职前职业健康检查,不能解除合同。
二审判决:马三明知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履行,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合法
二审法院 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五条又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出勤、按时上下班等,均属于劳动者应遵循的基本常识和准则。
劳动者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等情形,严重影响到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或者管理秩序的,应当认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性;劳动者仅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或制定存在程序瑕疵,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为由,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应不予支持。
本案中,公司 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已征求了包括 马三 等劳动者的意见,即已履行了一定的民主程序,且 马三
也签字确认收到了修改后的《员工手册》,双方劳动合同亦约定 马三 需遵守 公司 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手册》明确
“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马三 明知应当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履行,公司 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且 公司 解除与 马三 的劳动关系已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故对 马三 要求 公司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一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
本案系因 马三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综上,二审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3) 苏 04 民终 708 号(当事人系化名)
** 2025 劳动用工实操课程上新!**
延迟退休、假期管理与工资支付实务操作(2025)
,点击可查阅全部内容及报名参加!劳动法实务课程(可点击报名)
延迟退休、假期管理与工资支付实务操作(广州北京深圳)
** ▼点击下方卡片 一键关注劳动法库 **
** ▼往期精彩内容 **
最新!深圳又要修改工资支付条例了!(附修改说明)| 劳动法库 2025-04-10
老板一声“滚”,员工滚后反被判旷工,结局惊天反转!| 劳动法库 2025-04-09
老父病危,公司不准假被迫辞职,法官怒斥:侵犯人子道义,该补偿!| 劳动法库 2025-04-08
骂 HR 跪舔老板被开除,法院:不严重,公司赔 36 万!| 劳动法库 2025-04-07
最新!人社部发布全国 31 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 2025.4.1)| 劳动法库 | 劳动法库 2025-04-05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阅读
****
****
****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