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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3 年 08 月 13
生效日期:
2013 年 08 月 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新人社函 [2013]419 号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发布阿克苏地区部分行业、部分工种(岗位)2013 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请示》(阿地人社发〔2013〕156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发布 2013 年度阿克苏地区部分行业、部分工种(岗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二、请在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后 10 日内,将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资料一式 5 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备案。
2013 年 8 月 13 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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