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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9 年 1 月 11 日,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给李某某出具 << 欠条>>一份,载明: 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尚欠一线运动员李某某 2018 赛季绩效工资及中甲联赛赢球奖金共计 295200 元 (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贰佰整),我俱乐部承诺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前向李某某支付上述所欠款项。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在欠条上加盖公章。因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未向李某某支付,李某某遂起诉请求其返还欠条所载的工资奖金 295200 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作出 (2021) 内 0102 民初 3000 号民事判决: 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晨光欠付工资、奖金 295200 元宣判后,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作出 (2021) 内 01 民终 6248 号民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按时发放。某足球俱乐 部有限公司拖欠李某某工资及奖金未予发放,并为李某某出具欠条,对 李某某要求某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 295200 元工资奖金的诉请,予以 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 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 人民法院案例库 第 2 页 人民法院案例库 人民法院案例库 人民法院案例库 人民法院案例库 人民法院案例库 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李某某以《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 讼,一审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同 时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条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故李某某的起诉未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
裁判要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排除在体育仲裁范围之外,明晰了体育仲裁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持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无需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因此,运动员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纳入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关联索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第 92 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 15 条
一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 内 0102 民初 3000 号民事判决 (2021 年 9 月 24 日) 二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内 01 民终 6248 号民事判决 (2022 年 2 月 21 日)
本案例文本已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作出调整